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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禁放烟花爆竹 举报者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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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21:41: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章简介:11月15日上午,市委宣传部、据了解,自2009年我市集中开



       11月15日上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公安、执法、房管、教育及各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城区“半夜搬家炮”召开專项整治调度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責,并强调坚决遏制“半夜搬家炮”陋习反弹。
  据了解,自2009年我市集中开展“两声三乱”整治工作以来,整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近期,深夜燃放“搬家炮”的现象却出现反弹。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組决定加大九江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力度,并于16日发出《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禁放时间为:每晚10:00-凌晨7:00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考、高考期间全天禁放。每年农历除夕夜至大年初七,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小年)、正月十五日(元宵节)、立春、国庆节(十月一日)、圣诞节、元旦等传统节日,在安全适度的前提下不禁放。禁放区域为: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已建成区)在禁放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处罚措施为:對违反禁放规定者,公安机关、执法部门将依据有关法规,处以500元罚款并予以曝光,是党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加重处罚,所属单位通报批评。欢迎广大热心市民用手机拍摄等方式即时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報一经查实,给予2000元现金奖励。舉报电话:110。四区举報电话:8230110(浔阳区);8279110(庐山区);8362161(开发区);8255308(八里湖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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