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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运管向媒体公开回复广大司机车主反映的12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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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9 15:3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江网萍乡讯 记者万炳全报道:连续几个月来,萍乡多名出租车车主质疑萍乡市运管处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保护黑车等现象,引起萍乡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省市媒体的广泛关注,10月11日下午,当记者前往该处了解核实本网网友反映运管收费罚款情况时,该处相关干部告知,萍乡市运管处党委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成立了由处纪委书记王勇牵头的专题调查小组,对车主所提到的三个方面12个问题展开了调查,调查结果刚出来,正准备约谈投诉群众。在记者的要求下,这位干部把调查结果面程给了记者。
  管理问题
  问题一:运管保护黑车,收黑车保护费。合法营运车辆未得到保护,黑车大行其道。据说黑车都是交了保护费的,好像是每月500元。黑车尤以火车站集中,火车站有专用停车位和休息亭,是专门给莲花黑车用的,这既造成非法停车又属于异地经营,为什么得到保护?
  运管处回复:今年7月我处也接到过此类反映,对此,处纪委正积极组织调查、核实、查处相关运管人员的违纪行为,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运政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在《通知》明确,在全处干部职工中展开了自查,重点查处道路运输市场从业人员、运输企业相互勾结、里应外合侵害服务对象利益或滥用职权为“黑车”充当保护伞、收取好处费;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并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认真排查,在调查中暂没发现问题,更没有谁收了500元一个月的黑车保护费之说。
  在对待廉政问题上,可以肯定地说,不论是市交通运输局,还是市运管处党委的态度很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谁若破坏了交通运管形象,谁就该为自已的行为买单,谁的饭碗就会被砸,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或调离执法部门的严肃处理。
  近年来,为配合创建工作,该处在火车站站前广场设了二个值勤亭,一个是与铁路派出所联勤联动的值班亭,另一个暂借给出租公司内部检查用,其室内设备全部是由出租公司自行添置,两个值班亭的锁匙都在该处城市客运管理所管理,不存在专门提供给莲花“黑车”之说。但不否认的是,过去,当运管人员在亭内值班时,偶尔会有过莲花出租车司机进来反映情况,咨询问题。
  火车站是我市客流量最大地方,过去也是“黑车”出入最频繁的地方,又是客运车辆最乱的地方,车辆无序停放、宰客、拒载等,再加上莲花出租车集中在那里跑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了该处对该区域的管理难已跟上。为解决好莲花县70辆出租车的问题,在2010、2011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我们曾采取过一些方式方法,但效果都不佳,今年,经过我们的努力,莲花县的70辆出租车现己由莲花长兴公司统一收购,实行公车公营,其中30辆取消了顶灯和计价器,统一了标识,转入到班线快客运输。剩下的40辆从事莲花县内出租客运,有效地解决了莲花出租车集中在火车站跑线和在萍乡城区异地经营的问题。
  问题二:客运所稽查大队是什么性质?什么时候成立的?是否具有执法、收费资格?
  运管处回复:如果所指的是“客运所稽查大队”,没有这个机构,很可能是发生了概念混淆。
  我们认为反映人所指的是“出租客运联合稽查队”。该稽查队属于公司管理的内部管理,不属于运政管理范畴,其收费与运管无关。作为出租客运公司,内设稽查来对车辆、驾驶员路面违章管理,这种情况一直存在。萍乡市因为公司少、车辆少,公司稽查人员及力量相对薄弱,在2011底2012年春节前,进行了部分(运发、大众、市运)联合,交通公司稽查队人员相对集中,没有联合。今年红博会期间,考虑到行业统一问题,全市四家出租客运公司就稽查权限相互委托授权,以交通公司牵头,成立出租客运行业“出租客运联合稽查队”。
  该稽查队履行的职责就是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驾驶员、车辆等现象进行路面纠章检查,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公司内部违约处罚,加强安全、服务管理,提升公司服务形象。其稽查不是行政执法,而是内部制度,所有违章处理都是对经营责任人或驾驶员违约处理。
  问题三:运管接管出租后,从来未召集过出租车车主大会,怕车主不满、闹事,每次召集会议都是10多个人参加而已。
  运管处回复:在管理层面,运管管理对象是出租客运公司及驾驶员,至于“车主”,法律层面就是公司,经营权过渡后的定义是“经营责任人”,即车辆实际经营主体。萍乡700辆出租车,196辆是公车公营,504辆是“车主”身份,如果要开一个504人的大会,确实有难度。
  对于“车主”(经营责任人),鉴于他们与公司之间的管理关系,我处一直非常重视,2011年经营权过渡,其关系已经通过《经营服务合同》进行了基本规范。那么在日常管理的具体问题上,无论是过去的客运所出租车管理办,还是现在的城客所,为广泛听取呼声意见,形成了月度座谈制度,每次都是“车主”或驾驶员代表参加,即代表座谈会议制度。为及时掌握行业动态以及行业建议,特别是城市客运管理所成立以后,将会对这个制度予以加强,将会更加规范。
  问题四:投诉不对质、不调查,罚款了事,一般是450元/个,可以讲价。
  运管处回复:自运管接管出租管理职能之后,运管6875000投诉热线实行“有诉必接、有诉必处”,从值班人员接诉到分类、核查、定性、处置再到回复,已经形成一整套投诉处理规范。其中核查﹙也可叫对质﹚是我们处理投诉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核查中我们的工作人员会慎之又慎,不存在不调查、不对质,从保护举报投诉人出发和减少对质时产生的矛盾冲突,我们一般情况下不采取当面对质,只是在投诉人同意或确有必要的情况才采取当面对质。对于驾驶员违章,则有违章性质大小差别,处罚不一样。至于“450元/个”的说话,应该集中在2012年春节间重点对乱价不打表现象,实行了“行业处罚、公司带回培训教育”的方法。
  作为行政处罚,特别是出租客运行业,一直执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非故意、轻微违章,城客管理部门全部是教育,不予处罚。对于不打表、非法拼客等恶性违章,包括违章中涉及对乘客服务态度恶劣甚至采取非法打骂的服务质量事件,城客部门绝对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问题五:萍乡只有一家加气站,应尽快增建新的加气站,解决加气难的问题,缓解交通堵塞。
  运管处回复:这个问题是个“老大难”问题,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一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摧促。在目前加气紧张的情况下,城客所反复到加气站交涉,要保证气源及搞好加气秩序。在几次气源中途中断,交通拥挤的时候,城客所都及时派出专人疏导交通,维持站内秩序。
  目前,公交公司加气站正在建设中,一旦年底投入使用,将极大缓解加气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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