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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昌法院审结首例适用新民訴法“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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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7 21:0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章简介:首例适用新民诉法“双方约定适用3月5日上午,一对年轻夫妻来到经承办法官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



      首例适用新民诉法“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规定的离婚纠纷案件在都昌县法院调解结案,仅用了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尹某与易某便就解除婚姻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
 
       3月5日上午,一对年轻夫妻来到该院立案庭,要求解除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这对夫妻中女方尹某系来自四川省岳池县西板向观音阁村村民,大老远从四川赶来,且需尽快解决问题后回四川。通过询问,承办法官了解到尹某和易某是在打工时相互认识,并在彼此了解不深的情况,便草率结婚,且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却因性格不合,沟通困难,以至难以共同生活。承办法官在劝说和好无效的情况下,考虑该案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而且女方尹某需早日趕回四川,便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依照新民诉法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双方沟通后,一致约定由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審理此案。


   经承办法官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男方易某同意了女方尹某提出的离婚要求,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刘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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