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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迷信篮球架对着大门不吉利,一男子自焚以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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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5 18:3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建篮球场是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好事,孙某却坚持说篮球架对着他家大门口不吉利。因为篮球场地基已定了型,不可能为了篮球架挪位置而改变,为此,村干部多次上门协商未果,没想到孙某竟采取了过激的行为。”瑞昌市高丰镇党委李书记说。
  近日,记者在九江石化医院烧伤科病房见到当事人孙某时,他全身像粽子一样,裹着纱布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据孙某介绍,他是瑞昌市人,一直在外打工。去年,村里搞新农村建设时,在他家门口不远处平整了一块场地,要修建篮球场。他听说后就不同意,因为从场地的形状分析,篮球架立起来后,肯定是对着他家大门,按照当地一些人的说法,有东西挡着大门口,有灾难临头。为此,家人多次与村里、镇里交涉,希望将篮球架移个位置,也因此成了他的一块心病。“在外面打工的我,只好回来交涉此事。”孙某说。
  孙某的弟媳妇说,1月23日下午,村里请人安装篮球架,他们出面制止未果。一气之下,孙某将两可乐瓶汽油浇在自己身上点燃。他的举动让现场的人都懵了,过了一会儿,众人赶紧将他推下水塘,并将孙某送往医院救治。
  记者从九江石化医院烧伤科了解到,孙某全身30%深2度烧伤,局部需要重新植皮。
  针对此事,江西惟民律师事务
  所钟检长律师认为,有争议或请求赔偿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采取过激的方式不提倡也不可取。如果篮球架挡住了孙某家的出路或占用了他家的宅基,可通过正当途径要求赔偿,否则就算采取极端的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也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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