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永川支行的批复
成都银行重庆分行:你分行《关于设立重庆永川支行的请示》(成银行渝文〔2013〕60号)收悉,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重庆银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在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634号3幢1-1、2-1筹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二、请你分行严格按照银行机构设立的有关要求,做好该支行的筹建工作。
三、你分行收到本批复文件后,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各项筹建工作,待筹建就绪,再按规定程序向永川银监分局申请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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